产品参数
人民币符号是两横。人民币符号为¥。书写次序为:先写大写字母“Y”,再在竖划上加上二横,即为“¥”,读音为:yuán(音:元)。在逐位填写金额的表格顶用阿拉伯数字填写金额时,在金额首位之前加一个“¥”符号,既可避免在金额前填加数字,又可标明是人民币的金额数量。由于“¥”自身表明人民币的单位“元”,所以,但凡在金额前加了“¥”符号的,金额后就不需求再加“元”字。
一、国内联行之间划帐清算时,联行报单上一致运用会计科目中“01”的钱银符号“¥”。
第二十六条凭据、账簿的各种代用符号为:“第号”为“#”,“每个”为“”,人民币“元”符号为“¥”,年、月、日简写次序应自左而右“年/月/日”,年利率以“%”表明,月利率以“‰”表明,日利率以“‱”表明,外币符号从国际惯例。
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时初次正式确认人民币的符号。由于人民币单位为“元”,而“元”的汉语拼音是“yuán”,因而,人民币符号就选用“元”字汉语拼音字母中的第一个字母“Y”。
为了差异“Y”和阿拉伯数字之间的误认和误写,就在“Y”字上加上两横而写成“¥”,读音仍为“元”。从此,人们就采用用“¥”符号表明人民币,在书写数字金额时用它作封头符号了,如人民币100元写作“¥100”或许“RMB¥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