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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8年的正义!简一“大理石瓷砖”不构成虚假宣传

发布日期: 2024-12-21 14:16:31 来源:大板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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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简一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3)闽民再 615、616号民事判决书,事关高时于2016年起诉简一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的案件。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在抗诉书中认为,“大理石瓷砖”名称能够指代具有大理石外观的一类瓷砖产品,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简一可依法使用该名称指代具有大理石纹路、质地的瓷砖产品。

  最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大理石瓷砖”不构成虚假宣传,纠正原审判决禁止简一使用“简一大理石瓷砖”的错误。撤销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二审判决,变更了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原一审判决,删除判项中不再使用“简一大理石瓷砖”的内容,维持其他内容。

  11月25日,简一在其总部举办了“大理石瓷砖”终审结果通报会,向行业同仁宣告了“大理石瓷砖”通用名称抗诉胜利的消息。

  1.两被告在其产品和广告、对外宣传中采用“大理石瓷砖”名称,并称“源石材产于意大利”“让绝迹的名贵大理石复活”,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产品包含大理石成分,甚至让部分消费者误认为大理石瓷砖就是大理石,对商品成分、产地进行虚假宣传。

  2.两被告在其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多次宣传产品“无辐射”、“绿色环保”等等,与事实不符。

  3.“大理石瓷砖”并非属于大理石,二者本身属于不同的建材,材料属性不同,没有横向可比性,然而被告捏造“色差”、“抗污能力”等大理石并不存在的特性负面描述和片面比较,极易让我们消费者产生误解,无法自主选择和判断,属于商业诋毁行为。

  一审判决后,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会长的何新明发出呼吁,“简一的大理石诉讼案,已经不是一个企业的案件,是关系到整个行业的权益。号召广大生产销售大理石瓷砖的企业,行动起来,抱团反击,支持简一上诉,争取打赢这场官司。”随后,东鹏、大角鹿、欧神诺、金意陶、卓远、特地、通利、玛缇等一大批陶企纷纷响应。

  简一董事长李志林表示已经提起上诉,“有大家支持,我们很有信心打赢这场保卫战。”

  2018年8月,简一发出通报称,已经收到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案件二审裁定书。裁定:1.撤销该案件一审判决书,2.该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简一上诉成功。

  2019年4月,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做出重审判决,认为简一虚假宣传,要求停止在一切宣传广告语中使用带有“大理石”字样的广告,赔偿厦门高时实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元及其制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5万元,同时声明道歉,澄清事实。

  该判决一出,有石材行业媒体发布《“瓷石大战”终极一战:简一被判定虚假宣传,“大理石瓷砖”被禁》一文,提出了“大理石瓷砖”被禁用的结论。对此,李志林表示“我们继续战斗!”,遂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9年10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启了重审二审,因案情复杂争议较大且影响范围较大,法院组织成立了知识产权法庭。当天,广东陶瓷协会副会长陈振广、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秘书长(现任会长)尹虹等多位行业人士出庭为简一作证。

  2021年6月,令人大失所望的是,在重审二审开庭审理长达九个月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了维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重审(一审)的判决。

  判决认为,“大理石瓷砖”由两个同属建筑装饰材料的词语组成,并且两类产品的功能用途具有相似性,存在选择替代关系,相关公众容易对“大理石瓷砖”的成分来源产生误解,误以为是瓷砖当中含有天然大理石的成分。简一使用“大理石瓷砖”商品名称损害了该产品经营者的合法利益,破坏了市场之间的竞争秩序。

  2022年5月,经过申诉审查程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简一的再审申请。这时,原审判决已经生效,也就是简一已经不能接着使用“大理石瓷砖”名称。简一一边沉着应对着法院判决执行问题,一边继续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请求对案件进行再审,但均被驳回。

  2022年7月,简一向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抗诉,20天后该申请被受理。

  2023年4月,厦门市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简一的申诉合理,遂报请福建省检察院进行抗诉。8月,福建省检察院就本案正式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抗诉,抗诉书近百页纸,相当罕见。

  在抗诉书当中,福建省检察院精确指出,“大理石瓷砖”名称能够指代具有大理石外观的一类瓷砖产品,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判决认定“大理石瓷砖”不属于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认定事实缺乏证据,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再审

  至此,简一与高时关于“大理石瓷砖”名称之争终于尘埃落定,简一迎来迟到了八年半的正义,“大理石瓷砖”名称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在通报会上,李志林对各界人士的鼎立支持表示感谢。他说,“诉讼标的很小,只有1块钱,但背后意义却十分重大。”

  表面上看,这是高时就简一能不可以使用“大理石瓷砖”品类名称的两家企业的法律诉讼,本质上却关乎整个瓷砖行业,因为“大理石瓷砖”品类名称,是瓷砖行业首创,而且使用了7年多,有几百家瓷砖企业都在用的通用名称。如果简一不能用,所有瓷砖同行也不能使用。

  表面上看,诉讼是关于“大理石瓷砖”在商业上有没有存在“虚假宣传”的争论,本质上是在坚守创新和封杀创新上,两个行业在观念和意识层面的较量。

  对于这起诉讼,李志林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当今世界正遇百年之大变局,国家也在转型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路在哪里?路就是要构建新质生产力。每个企业要打造自己的内生动力,而不是盯着别人碗里的肉。构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就是创新,拥抱创新才有未来。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