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参数
重点聚焦绿色、智能等方向,支持个人消费者购置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促进智能家居消费,具体包括以下品类:
2、卫生洁具。厨柜、浴室柜、坐便器、浴缸、淋浴屏、水槽、龙头花洒(含淋浴柱)。
3、家具照明。床架、床垫、沙发、茶几、餐桌、餐椅、衣柜、书柜、餐边柜、灯具、晾衣架、窗帘。
4、智能家居。智能锁、家用监控、按摩椅、家庭智慧化系统(含智能主机、智能中控屏、智能面板、智能开关)。
列入家装厨卫补贴范围产品应具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企业商品编码指品牌生产商或省级批发代理商统一提供的用于内部管理的编码)。
个人消费的人在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处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的,按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给予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不同能耗的同种类型的产品可分别享受补贴)。其中,每件产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每位消费者累计补贴最高15000元,按照消费者实际享受补贴先后次序进行核销,不可同时享受其他政府补贴资金。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为吉林省家装厨卫换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消费者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完成支付。具体流程如下:
1、消费者实名注册云闪付APP,登录“你瞅啥”小程序--政府补贴,点这里就可以看预购家装厨卫换新补贴参与细则。
2、消费的人在线下经营主体选购产品,使用绑定在云闪付APP内的银行卡刷卡/手机闪付或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指定银行APP付款码进行结算。消费者在线上电子商务平台选购产品,选择云闪付支付方式来进行结算。补贴活动采取购买环节支付立减方式,系统自动核销政府补贴。
3、交易完成后,参与经营主体上传核销和审计信息,线下企业通过云闪付APP上传,线上企业打通与银联接口回传,上传信息包括发票、签购单、商品编码、发货单、物流单、收货地址等。其中,产品发票须开具给消费者个人,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产品收货地址应在吉林省地域范围内。
4、如出现撤销交易、退货情况,应由销售经营主体按原支付路径完成退款流程。自退款完成次日起,可再次享受本品类产品政府补贴。
遴选确定的参与商户应当具有较强经营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制度、完整销售网络,并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二)网点布局能够很好的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三)同意对产品销售价格进行公开承诺,自愿提供备案销售品类过去6个月销售价格,配合政府部门严防骗补、套补。
(六)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具有记录、统计有关销售信息的能力,能够按照商务部门要求上传或报送核销信息和审计材料。
(七)承诺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承诺制作和张贴参与产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承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支持服务平台提供的支付解决方案,满足那群消费的人便利支付需求,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
1.报名主体入选后,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
2.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主体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3.入选主体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恶意套利行为。
4.家装销售主体应逐笔建立销售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签购单、商品编码、发货单、物流单、收货地址等。
5.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销售主体要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并将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服务平台。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在下载打印)、“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在下载打印)或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说明;
1.申报主体。有意愿参与的企业于2025年2月28日上午11:3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两份,PDF扫描件一份)提交至属地商务部门。
2.资料初审。各地商务部门进行初审后,对符合参与主体条件的企业汇总,于3月15日上午11:30前将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到市商务局。
3.审核发布。市商务局汇总确认参与活动销售主体,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报省商务厅备案。
4.动态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活动参与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遴选工作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和企业需求适时调整。
参与政策实施商户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活动相关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商务部门可取消其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以各种理由限定购买人消费的(如:限定购买人选择品牌、种类、规格等);
1.参与经营主体要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确保补贴产品及流程符合政策规定,对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商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禁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严禁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对于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一律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各地商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参与主体条件要求,对各自辖区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的商户遴选、资料上报、补贴审核等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跟踪问效,每季度开展监督审计;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确保依法合规、安全稳妥地开展活动。
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参与通化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的有关要求,并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按活动要求、条件及程序参加通化市家装厨卫换新活动,完全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工作顺利安全开展。
2、严格遵守各项活动要求,在活动开展前组织对企业有关人员和门店店员进行培训。活动期间,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仔细回答消费者关于活动内容的咨询。
3、承诺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有效,对因未能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虚假信息造成的各类损失和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在消费者核销购买商品时,仅用于吉林省商务厅明确支持的品类,不得用于其他类商品优惠;本单位承诺无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主办方及承办方可立刻取消企业活动参与资格,向企业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5、积极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开展补贴活动宣传工作。利用电子屏、展架、台卡、线上宣传等方式开展宣传,铺设“通化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通化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宣传广告物料。严格遵守政策宣传有关要求,不得将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相关名称、标识和品牌用于其他活动。
6、本企业员工不自行参与或要求、唆使、放任、授权本公司员工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虚构交易、刷单、拆单等不正当方式套取补贴资金。发现本公司员工或参与门店涉嫌从事套利行为的,将及时制止并采取充分补救及费用追偿措施。
7、杜绝各种套利行为,全力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实施套利防控措施,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8、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承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对提供商品、服务的品质依法承担保证责任。因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或企业参与政策门店未根据要求实施政策而引发的客户退换货、投诉和争议等,由本公司负责解决,妥善安抚并依法赔偿消费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9、诚信经营,不采用先涨价后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承诺相应产品营销售卖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线、保留相应的核销凭证资料,形成台账,将相应台账资料提交给商务部门,并在第三方审计时配合提供相关审计材料。保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签购单、商品编码、发货单、物流单、收货地址和退货数据明细等原始资料和财务凭证。